XXXX促进会
**届理事会、监事选举办法
(审议稿)
**章 总则
**条 为规范本会**届理事会、监事的选举工作,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,确保选举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XXXX会章程》(草案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,**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;**届理事会、监事由**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第三条 本次选举采取全体会员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。
第二章 候选人的产生
第四条 本会**届理事会候选人由发起人及成立筹备工作组在充分酝酿、协商的基础上,根据本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需要,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。
第五条 监事候选人由发起人及成立筹备工作组从会员中推荐提名。
第六条 理事会、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需提交**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,方可成为正式候选人。
第三章 选举程序
第七条 本次会员大会实到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,方可进行选举。
第八条 选举设监票人1名,计票人1名。监票人、计票人由大会主持人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提名,并经大会鼓掌通过。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第九条 选举开始前,由大会主持人宣读理事、监事正式候选人名单,并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。
第十条 选举理事、监事时,由大会主持人逐一宣读候选人姓名,请与会会员进行举手表决。
第十一条 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、反对票或弃权票。赞成则该候选人获得一票。
第十二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会员人数的半数,始得当选。
第十三条 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,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,以得票多者当选。
第十四条 选举结果由监票人当场向大会宣布,并由大会主持人予以确认。选举结果记录在案,并写入**届会员大会决议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修改、解释权属本会**届会员大会。
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202X年x月x日本会**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。